关于做好年内会计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
来源:
时间:2021-12-10
为做好年终会计结账,准备2022年度预算报告和2021年度决算报告,准确反映全院科研活动、经济活动状况,现将年内会计结算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1、各种业务报销、结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(周五)。
2、各部门、课题组应尽快办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借款的报销。
3、持有2021年度报销票据的部门、课题组应于业务报销、结算截止日期之前报销。
4、无特别原因,2022年1月1日后不予报销2021年度票据。
5、应及时催收已开发票的应收账款。
综合办公室财务室
2021年12月9日